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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市容景觀 高雄市府實施環境整頓計畫 提升整體生活品質
2011
05/03
21:42
向文娟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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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3 21:42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為維護大高雄市容觀瞻,高雄市政府即日起實施「市容美化環境整頓」計畫,採分組考核路面、綠美化、髒亂點清除、違規取締等公共設施維護,及登革熱防治等執行成效,提升整潔舒適之居住環境;另訂定「處理未立案補習班處罰基準」草案,明訂補界未立案機構之相關裁罰標準,保障受教者權益。

高雄縣市合併後幅員遼闊,為落實整體環境美化,市府根據城鄉差距、環境差異性、等因素,將各行政區分成6組,從今年開始至102年實施「市容美化環境整頓」計畫,將各地路面、人行道、道路維護、公園綠美化、違規取締、髒亂點清除,及登革熱防治、社區營造成果,列入全年度考核項目,盼藉此提升國際形象及觀光旅遊。

為鼓勵各區公所重視環境清潔,市府亦訂定獎懲辦法,考核結果為各組之前兩名者,可獲30-60萬元獎勵金,若成績列為甲等,亦可獲得獎金10萬元。另一方面,評比成績未達70分者,相關人員將處以申誡,以示市府推動市容整潔工作決心。

此外,為統一未立案補習班裁罰標準,市府亦擬定「處理未立案補習班處罰基準」草案,針對未依法申請核准立案之補習班,以補習班或類似補習班名義擅自招生、收費或授課,最高將處以15萬罰緩,全案獲今(3)日市政會議審議通過,明確保障受教者權益。

上傳時間:2011-05-03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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