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為鼓勵設籍雲林縣的使用中二行程機車進行汰舊,於100年3月16日公告實施「雲林縣辦理二行程機器腳踏車汰舊補助要點」,補助金額新臺幣1,500~2,500元,只要您家中有符合申請資格的二行程機車,即可填寫申請表來進行申請作業,100年度共計補助2,500輛次,名額有限,動作要快哦!
100年度補助對象以車輛設籍於雲林縣之二行程機車為主,車輛應至監理單位完成車輛報廢或由登記認可之廢機動車輛回收商回收車體,報廢或回收之當年度或前一年度必須有機車排氣定期檢驗紀錄(檢驗結果合格或不合格者均可);補助期間自100年1月1日起至100年12月09日止,而申請人應於100年12月16日前將申請文件送達雲林縣環保局,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者視同放棄申請權益,不予受理,申請案件經雲林縣環保局審核通過者,第一類(民國92年12月31日(含)前出廠者)每輛二行程機車補助新臺幣1,500元;第二類(民國85年12月31日(含)前出廠者)除原先每輛二行程機車補助新臺幣1,500元,環保局再加碼補助新臺幣1,000元,共計新臺幣2,500元。
環保局表示,100年度所補助的名額有限,因此希望大家可以提早申請,避免補助數量用罄時,而無法申請補助;除此之外,日前許多民眾表示「為何車輛需要進行檢驗才可申請?」由於此補助要點主要希望可藉由獎勵金補助來吸引目前正還在使用二行程機車的車主進行淘汰或汰換,因此需要有檢驗紀錄才可得知車輛是否可使用,而有所定義,因此在車輛報廢前,提醒您再看看是否已經有報廢或回收之當年度或前一年度之機車排氣定期檢驗紀錄,如果沒有,請盡快至環保局認可之機車排氣檢驗站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