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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一特」之淺見
2011
03/02
09:41
李偉和
高雄市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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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2 09:41
李偉和 高雄市 撰稿

一個自由、民主、法治的國家,政府必須貫徹「依法行政」,百姓才能真正享有人權,社會也才能擁有穩定的發展環境。馬總統亦曾在就職典禮中提及,在一個年輕的民主國家,遵憲與行憲比修憲更重要,政府必須全面依法行政。行政院依法對立法院負責,司法機關落實法治人權,考試院健全文官體制,監察院糾彈違法失職,始能建立優良憲政傳統。由此亦說明,身為政府行政團隊一員的國軍,肩負國家興亡與百姓安全的重責大任,所有作為更必須以法治為最高指導原則,遵循體制、堅持立場,以增進人民對國軍的信賴,進而成為一支「民主化」與「法制化」的勁旅,達成捍衛國家安全的目標。

臺灣民主之所以珍貴,就在於貫徹法制化的精神,政府各項施政作為,均須在符合法令規範下推行,這絕對是全體百姓共同支持的理念。因此,將議題回歸理性與法制面,「陸一特」臨時召集在適法無虞下,如不明就裡,硬是違背原意,並提出補償措施,除可能引發後續民眾於接受兵役徵集或各項召集令時,產生疑慮心態外,甚至恐影響國家整體兵役法制體系的運作,這不僅將傷害整個國家、政府數十年來推動「依法行政」的努力成果。

上傳時間:2011-03-02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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