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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遵軍紀營規 杜絕酒駕肇禍
2009
04/20
09:25
楊妮宜
台南市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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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0 09:25
楊妮宜 台南市 撰稿

「酒駕」及「飆車」是當前危害道路安全的兩大毒瘤,酒後駕車與飆車不僅違反軍紀營規,一旦發肇生車禍事故,除造成個人傷亡,同時也造成另一個家庭的破碎,體認生命無價,落實安全教育,實為消弭危險駕駛,有效維繫營內外行的安全之不二法門。

官兵一旦酒後駕車獲判徒刑,依兵役法20條規定,須立即辦理停役,停役期間即非軍人,不算役期,俟假釋或服刑期滿,重新抽籤分發,補服未完役期;因此,為逞一時之快,即拖延個人兵役,破壞美好生涯規劃,另因酒後駕車獲判徒刑、緩刑或易科罰金者,在警務資料中留下個人不良紀錄或前科。

官兵應有「愛惜自己生命,尊重他人性命」的觀念,以恪遵交通規則為榮,才是真正保護自己、維護他人權益;以違規肇事為恥,使交通秩序確實感善,杜絕車禍事故的肇生,如此才能「快快樂樂休假,平平安安返營」!

上傳時間:2009-04-2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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