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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補償,但不全然只能用錢
2011
02/23
21:30
編輯代上傳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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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3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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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立委蔡同榮所炒作的「陸一特」,激起許多當時因續服一年兵役的役男群起欲向政府索賠,強調政府有關單位應賠償一年份的薪餉,以補償自身的青春歲月。

而政府有關單位援引當時之法令條文,認為為因應當時之兩岸情勢與國防安全所需,陸軍部分中籤之役男需服三年的役期,實為國家安全所需,並無不妥。

回顧民國五十年中之際,國家尚處於發展階段,為了避免因外來之侵擾導致重創國家經濟,因此加強國防安全,讓部分役男多服一年的役期以銜接戰力之不足,時有因應當時國防任務所需。

如今國防財政出現赤字之際,又適逢總統大選,出現部份立委「為選舉」而炒作知名度之心態,實不可取。當然我們不可否認當時陸一特所做之貢獻,但是對於補償之方式有可議之空間。是否全然要以金錢補償,而全民埋單;抑或是以其他且更有意義之方式撫慰「陸一特」,值得商議。

上傳時間:2011-02-23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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