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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辦理100年度自學進修國中、小學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
2011
02/11
19:44
買木森
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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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1 19:44
買木森 花蓮縣 報導

為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及推動外籍配偶教育,鼓勵其學習本國文化,花蓮縣政府將於100年3月13日(星期日),在花崗國民中學舉辦100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稱學力鑑定)。

本項考試一律免報名費,國中報名資格畢業程度考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學科共五大科。國小畢業程度考國文、數學、社會、自然學科共四大科。考試題型以選擇題為主。

考試資格:國小級需年滿14歲(民國86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國中級需年滿17歲(民國83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報名請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3張2吋照片。亦可委託親友代為報名。

報名時間:100年2月11日(星期五)至2月14日(星期一)止,於上班時間至花崗國中補校報名;另為服務鄉親,2月12日(星期六)及2月13日(星期日)上午9點至12點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花崗國中補校(地址:970花蓮市公園路40號,電話03-323924分機60。

上傳時間:2011-02-11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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