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高雄市岡山分局落實執行防搶路檢,線上查獲槍彈,有效維護治安
2010
12/31
18:12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28) | | | |
2010-12-31 18:12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昨日夜間22時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規劃防搶路檢勤務時,前峰派出所副所長楊舒媖率同所警員3名及偵查隊小隊長黃東山等合計8名警力在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中油加油站前實施機動路檢,楊副所長等人依計畫準時到崗後不久,隨即發現嫌疑人陳○福(男,67年次,高雄市阿蓮區人)騎乘1部輕機車(車牌號碼:TWV-7X6),未戴安全帽且形跡可疑,當下決定攔下盤查,當場於該機車座墊下方之置物箱內發現一牛皮紙袋,內有改造之點二二厘米口徑手槍1把,並於紙袋旁之香菸盒內,再發現點二二厘米織改造子彈2顆,執勤員警遂將陳某依非法持有改造槍械子彈之罪名,帶返分局偵辦。

陳某到案後,僅承認槍枝與子彈的確是在他所騎乘之機車座墊內置物箱所找到,但供稱這些被查獲之槍彈是1位蔡姓朋友所有,原本是藏在蔡姓朋友位於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之住處內,然蔡某於今年與其女友酒後發生衝突,陳某怕他衝動,一時想不開,遂將這些槍彈藏在住處旁之草叢,而蔡某因罹患猛爆性肝炎,於今(99)年10月間過世,直到昨晚才打算把槍彈取出,旋即遭警方查獲。

警方對於陳某之供詞持保留態度,查獲之槍彈連夜送至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進行鑑驗後,初步認定有殺傷力,目前正進行彈道分析比對等作業,深入查證這些槍彈有無涉及其他刑案之可能。目前岡山分局已將蔡某依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名,先行解送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且正持續追查槍枝來源。時值民國100年跨年前夕,為了讓民眾生活安定,警方重申打擊犯罪之決心不變,並將持續規劃有效率之勤務作為以澈底打擊不法,防制任何治安事故發生。

上傳時間:2010-12-31 18:1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王時榮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