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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3甲線造橋鄉路段測速桿,遭噴漆洩恨,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2010
12/29
19:26
黃富釧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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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 19:26
黃富釧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有鑑於台13甲線9.6公里處(香格里拉樂園前),當地鄉親反映常有車輛超速行駛之情形,且交通事故頻繁,10月份已於該處裝設測速照相桿,並經公告正式執行測照取締,祈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警察局交通隊重申台13甲線造橋鄉路段測速桿,遭噴漆洩恨,其破壞者不但要受超速違規罰單,也涉及妨害公務罪,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警察局交通隊隊長徐聰沐指出,台13甲線是來往竹南、頭份、苗栗及後龍必經之路,因道路寬廣,部分車輛用路人違規超速受罰心生怨氣。

日前該處於夜間時段被1名男子意圖以噴漆方式來干擾測速桿運作,惟尚未影響測速照相功能;日前台中市軍功路2段路邊測速照相桿被民眾以鋼纜線套住,緊踩油門方式拉倒測速桿,此破壞畫面也是經由監控錄影畫面揪出,最後讓破壞者付起相關刑、民事法律責任。

警察局交通隊再次重申,目前於各測速桿已陸續建置監控錄影設備,凡有破壞干擾致影響測速桿正常之行為,均可以馬上調出錄影畫面過濾,揪出破壞者,其破壞者不但要受超速違規罰單,也涉及妨害公務罪,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相關損壞維修費用亦須負擔,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另警察局在該路段已增設「前有測速牌面」,與地面上劃設多組「慢」字以及製作一張與測速照相機箱一比一規格的彩色印刷圖示之創新作法貼在照相桿前方的電桿上,光明正大的執法,最後,也呼籲車輛駕駛用路人,只要遵守路邊設置交通速限規定,就不會有違規超速收到罰單。

圖說:警察局交通隊指出,13甲線造橋鄉路段測速桿,遭噴漆洩恨,其破壞者不但要受超速違規罰單,也涉及妨害公務罪,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上傳時間:2010-12-29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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