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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偷竊行為 母大義滅親報警法辦
2010
12/29
19:25
黃富釧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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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 19:25
黃富釧 苗栗縣 報導

朱姓少年現就讀某所國中三年級,因缺錢花用,於12月25日下午發現賴翁住所內沒人,所以侵入工寮內竊取新台幣8000元,隨即幾日內將贓款花用完畢,於28日下午因又沒錢花用,所以再度侵入賴翁住所行竊財物,但因未找到有價值的物品,因而竊取郵局存款簿及身分證欲想來換取財物。

29日朱母得知兒子偷東西後,認為兒子行為有偏差,一開始不承認,所以決定不原諒兒子偷竊行為,向警方報案,藉由法律處罰來矯正兒子偏差行為,經警方詢問後,朱姓少年坦承偷竊犯行。

警方調查,14歲朱姓少年現就讀某所國中三年級,其於警詢時供稱:因缺錢花用,,於99年12月25日下午涉嫌侵入賴姓老翁(86歲)位於頭屋鄉曲洞村台72線橋下工寮住所,行竊新台幣8000元,朱少得手後,在幾日內即將贓款花用貽盡,食髓知味情況下,於12月28日下午16時25分許再度侵入賴翁住所行竊,竊得郵局存款簿及身分證件等物,欲想盜領存款,於29日上午6時許,朱少的母親在家中廚房桌上看見賴翁的郵局存款簿後,立刻向兒子追問該東西是從哪來的,經不斷追問之下,最後得知該郵局存款簿為偷來之物品,即向警方報案。

苗栗警察分局頭屋分駐所獲報後,將朱少帶回所內偵辦,經詢問後坦承犯行,偵訊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及竊盜罪移送苗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上傳時間:2010-12-29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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