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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索討財務 強押女子談判
2010
12/07
18:40
廖國樑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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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7 18:40
廖國樑 台中市 報導

一名26歲懷有4個月身孕女子陳○秀(69年次)夥同王○莉(65年次)與陳○○(78年次),於昨(6)日下午15時駕車至臺中市南屯區永春路臺中看守所停車場,將被害人黃姓女子強押上車,控制其行動長達2個小時,於車上還拉扯被害人頭部及損壞其行動電話,令其無法通訊聯絡。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接獲報案後,通報線上警網攔查,於2小時後在臺中縣轄即攔獲該部協尋車輛,並救出被害人,訊後依妨害自由罪嫌將陳等3嫌送辦。

警方調查,被害人黃女當日15時騎機車至臺中看守所向因毒品案入所勒戒張姓男友會客,在停車場巧遇債主陳女等人,陳女見停車場人員眾多,便出手向黃女拉扯,要其上車洽談有關債務問題,黃女不從,另夥同王女拉住黃女手部,陳女在後方強壓黃女頭部並由後方推擠被害人進入車內,由王及陳女分坐在被害人兩邊加以控制其行動,將被害人載往臺中縣沙鹿鎮七前路崇寧宮前談判。

於途中陳女要求被害人找出綽號「泰山」男子出面處理債務問題,被害人趁機打電話給其母,黃父獲知後立即打電話報案,稱女兒疑被一部黑色廠牌速霸陸自小客車押走,其車牌後2碼為13,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查閱電話最後發話位置,並通報線上警網加強攔查,於2小時後在臺中縣沙鹿鎮七賢路某便利超商前攔獲該車,在車內逮獲作案的陳女等3人,救出被害人。

犯嫌陳○秀供稱,係因目前懷孕暫無法工作,乃急於向被害人索討所積欠62萬債務,以供生活之需所致,另王女及陳女係見其懷孕,過程中乃主動上前幫忙,無夥同犯案情事。本案雖係債務糾紛,然過程中妨害自由情事,陳等3女對犯行均坦承不諱,訊後依妨害自由罪嫌將陳等3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並持續清查本案其他犯嫌。

上傳時間:2010-12-07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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