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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騎自行車仍無用 健身教練通緝仍被逮
2010
12/03
17:46
黃凡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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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3 17:46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警員陳柏叡於日前20至22時執行家戶訪查勤務時,於21時50分見一名身體壯碩男子騎車自行車在南屯路二段附近徘徊,形跡可疑,眼尖的勤區警員發現,該男豈不是剛剛去家戶訪查未遇的陳姓民眾,遂上前予以攔查,經與派出所值班人員複查,陳男為違背安全駕駛為臺中地檢署發布通緝在案中,於是將該名男子帶返所偵辦,案經警確認身分、訊問後依法解送臺中地檢署歸案。

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於日前20至22時,警員陳柏叡執行「家戶訪查」查巡合一勤務,到勤區內治安顧慮人口中查訪。當日員警以騎乘機車的方式於轄區內針對可疑人事物,加強盤查,約莫於21時45分左右行經南屯路二段900巷時,發現一名男子騎著自行車在附近路段徘徊,行跡可疑,員警直覺有異,眼尖員警一眼就認出是住在黎明路上的陳姓男子,由於陳男體型壯碩,又是健身教練,警方不動聲色,請巡邏員警支援,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將其帶返所調查,經查陳男係為為違背安全駕駛通緝犯,經臺中地檢署通緝在案。

警方調查,陳○揚(54年次、之前叫陳○銘),目前從事業餘健身教練,之前任職某知名健身中心,該公司因故倒閉,目前只能跑單幫做兼職工作,99年6月間因酒駕被判處3個月得易科罰金,無法繳罰款而遭通緝,改掉之前的名字想轉轉運,為規避警方取締,出門也不敢騎機車,改用自行車代步,沒想到還是被眼尖的員警一眼認出,警訊後,依法將陳嫌解送歸案。

上傳時間:2010-12-0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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