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調查資料顯示,台灣高速鐵路行經與雲林縣東西向78號快速道路跨交處路段之墩柱差異沈陷已超過其結構設計最低標準,經濟部為期紓緩高鐵墩柱之線型沈陷程度,避免因抽取使用地下水造成地層持續下陷影響高鐵行車安全,爰以78號快速道路與高鐵交叉點為中心,沿高鐵沿線往上下左右各1.5公里之距離,即一邊長3公里之正方形範圍,並以涵蓋此正方形範圍鄰近之周邊道路為界,作為地層下陷防治禁抽地下水示範區,該示範區共包涵1115口水井,並擬訂「地層下陷防治禁抽地下水示範區執行計畫」送行政院核定,內容為由各該主辦機關優先處理、執行因應措施,訂定執行期程,俾利後續檢討執行方式及視紓緩地層沉陷成效,逐步拓展到其他地區,以擴大地層下陷防治範圍。
由於該示範區計畫相關配套措施並無具體完成期限,雲林縣政府於日前正式函文建請中央並提出幾項因應措施:1.填塞水井:包涵新增部份即查即封與舊有部份優先封填公有水井,餘俟配套措施完善後依規定辦理。2.降低產業用水需求:持續推動節水灌溉,爭取農委會專案補助節水灌溉及建請中央提高目前政策之補助金額。3.加強地下水管理及稽查:增加業務人力,並協請各公所巡查轄區水井。4.多元水資源開發評估:調查縣內農塘數量及部份現況資料。5.建請中央整體規劃產業發展與明定水資源政策。
雲林縣政府水利處表示,短期建議中央提高封井區域內農地休耕和造林補助;中期建議全面實施休耕,並提高獎勵金;長期則希望以區域計畫概念整體規劃該示範區發展,例如成立農業生產專區、徵收土地作為滯洪池及公園或太陽能發電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