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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五分局四平派出所查獲傳播妹妨害風化案
2010
08/02
19:12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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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2 19:12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四平派出所日前接獲情資,於崇德路三段與崇德九路口常有女子穿著暴露,疑似有應召從事性交易情形,巡佐邱勝志等5人,於29日下午3時30分,在上述附近地點執行便衣埋伏勤務時,發現1名打扮時髦穿著暴露,且不時接聽電話之女子行跡可疑,約5分鐘後搭計程車離去,警方尾隨該車至向上路與東興路口,該名女子下車後即換搭自小客離去,員警懷疑該自小客為嫖客所駕駛之車輛。

員警兵分兩路繼續尾隨,於下午5時30分該自小客駛入公益路OO汽車旅館211室從事性交易,於晚間6時25分查獲林姓女子與客人性交易;另一組於綠川東路與民權路口,將廖姓計程車司機攔下,車內有一雙重國籍之王姓泰國女子,經警詢問廖姓計程車司機,廖嫌稱任職水月傳播公司,坦承運送應召女子從事賣淫,王姓女子也供稱29日下午2時30分由廖姓司機載運至大雅路OO汽車旅館與客人從事性交易完畢。

經警方偵訊得知,該兩名女子皆經綽號「小玉」之女子媒介,由廖姓司機搭載從事性交易,每次性交易代價50分鐘為新台幣4000元,「小玉」收取媒介費新台幣1900元,並將媒介費交給廖姓司機轉交,員警偵訊後依妨害風化(俗)案移送偵辦;另依其電話陸續追查媒介對象。

上傳時間:2010-08-02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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