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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尋少女有輕生念頭,頭份警伯積極尋獲,父母鬆了一口氣!
2009
03/27
16:53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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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7 16:53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協尋少女有輕生念頭,頭份警伯積極尋獲,父母鬆了一口氣!

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所長柳三益於98年3月20日接到台中縣警察局東勢分局通報16歲劉姓少年及伍姓少女上課途中離校,可能至頭份鎮,兩人疑因感情因素,伍姓少女有自殺念頭,請頭份警方協尋,柳員即要求所內同仁積極協尋。

警員洪瑞祥、賴永棋於98年3月24日凌晨4時30分接獲民眾報案,尖下里有3名青少正準備行竊,洪員等2人馬上前往處理,到達現場後,3名青少年見警方到來,立即騎乘贓車逃逸,警方隨即尾隨在後,追至苗17線15.9公里處時,將3名少年攔下,渠等見事跡敗露,遂向警方坦承竊車,警方隨後帶回派出所偵辦。

經查涉案之羅姓、劉姓少年及伍姓少年就讀台中縣東勢中途之家,員警赫然發現劉姓少年及伍姓少女係多日來協尋對象,於是除依規偵辦外,並通知其住在台中的家人前來領回。劉姓少年及伍姓少女父母,非常感謝頭份警方如此用心將其愛子(女)找到,尤其是伍姓少女有自殺念頭,讓大家非常擔心,好在警察及時找到,否則後果不堪設想,警察熱心服務的精神讓渠等感到非常溫馨。

分局長蕭漢中27日表示,青少年容易因同儕慫恿或好奇心下犯罪,屬易犯罪的邊緣人。藉此呼籲民眾應多關心家中青少年,培養正當娛樂活動,建立正確價值人生觀。

上傳時間:2009-03-27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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