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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犬貓認養,愛心關懷不落人後
2010
06/16
18:18
天眼日報記者
李明政
澎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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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6 18:18
天眼日報記者 李明政 澎湖縣 報導

澎湖縣為落實尊重生命、愛護動物之祥和社會,發揮愛心關懷流浪狗,以領養代替購買,本所將利用假日陸續辦理多場次認養活動,本(99)年6月19日(星期六)早上08時30分至12時假湖西生態園區(湖西埤塘)辦理「流浪犬貓認養」活動,於提供民眾親近及認識流浪狗的機會,我們希望藉由本次活動使民眾培養正確愛護動物的觀念,且增進民眾對於犬貓收容業務的認識。

當日現場有可愛又貼心的狗狗貓貓,希望民眾能多發揮愛心關懷流浪狗及踴躍認領養,讓每一隻流浪動物有家可歸,且許一個溫馨的家。由於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動物之飼主,以年滿20歲者為限,未滿20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認養民眾請記得攜帶本人身分證或未過期之駕照及認養規費400元一起來辦理認養。

辦理認領養活動是減少本縣流浪狗措施之一,主要還是希望民眾應該善待寵物,愛牠就不要拋棄牠,並尊重生命,期望減少流浪動物問題。除了認養活動外,本縣流浪犬收容中心,位於馬公市烏崁里260號,開放參觀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下午2時至4時)亦歡迎民眾前往參觀與認領養流浪犬貓,幫可愛的狗狗們盡份心力,找個溫暖的家。

上傳時間:2010-06-16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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