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機車事故比例高 騎乘繫戴安全帽 交通安全一把罩
2010
05/30
21:27
黃莉寬
台南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657) | | | |
2010-05-30 21:27
黃莉寬 台南市 報導

繫戴安全帽,交通安全一把罩!保障您的安全,就是讓您的家人及朋友都能放心。以台南縣九十八年A1類(二十四小時死亡)事故為例,騎(乘)機車事故共死亡六十八人,佔當年死亡案件事故之比例高達四十六﹪,其中未戴安全帽有十九人,因頭傷致死十四人,未戴安全帽致死率為七十四%,呼籲機車騎士及乘客應配戴有安全標章之安全帽,以維護生命安全。

據交通部指出,在目前社會環境中,機車是方便、經濟且機動性高的一種交通工具,台灣地區機動車輛數至九十九年1月已達二千多萬輛,其中機車總數為一千四百多萬輛,占機動車輛總數之比例為六十八.二八%,在如此龐大的機車族群,每天使用機車所產生的安全問題,是值得大家去關懷、重視及探討的。

台南縣近年來道路交通事故中,機車發生之交通事故死傷人數,由統計資料顯示,其所占比率仍偏高。以九十八年為例,全年交通事故為一一,四二八件、死傷總數為一三,五五一人,其中騎乘機車發生事故為五,二二O件、死傷人數為七,五五五人,占全年事故死傷總數之五五.七五%。顯示機車在各種的交通工具中,為一較危險的交通工具,其中,有無戴安全帽為A1類(二十四小時死亡)事故直接肇事原因。

機車是肉包鐵,因此對於機車安全我們都需更加注意,除了避免酒駕,戴妥安全帽是最基本的機車安全守則。法令雖然已經強制規定騎機車要戴安全帽,許多用路人常存在輕忽心態,認為在住家附近騎車,行駛距離又不遠,就隨意將安全帽戴在頭上,帽帶也不繫緊。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第六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的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OO元罰鍰。道路交通安全第八十八條也清楚規定,配戴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以遮蔽視線。所以安全帽帽帶不繫也是會被處罰的,唯有選購經濟部檢驗合格及正確配戴安全帽,才能真正發揮保護頭部的作用。

上傳時間:2010-05-30 21:27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莉寬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