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環保局空氣品質與噪音管制科21日指出,?瞭解苗栗縣各列管工廠設備元件檢測作業執行狀況及是否確實定期檢測及檢查,99年度結合紅外線顯像儀(FLIR)執行設備元件洩漏檢測5,000點次,分別查獲洩漏量達10,000ppm之設備元件5點次及洩漏量達2,000ppm未達10,000ppm之設備元件8點次,針對前者已立即依法告發處分並於48小時內維修完成,後者則已於查獲後7日內維修完成,有效杜絕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簡稱VOCs)逸散產生。
環保局局長劉伯舒表示,石化業製程所使用含有機溶劑原(物)料,主要成分包括甲苯、對二甲苯、醋酸、丁酮等,長期暴露會導致肝臟受損、中樞神經抑制、神經損害甚至腦部的永久傷害;依據「揮發性有機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石化製程工廠須針對設備元件實施定期檢測維修作業,以避免VOCs逸散。
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與噪音管制科表示,環境保護局將持續不定期執行設備元件稽查檢測,使工廠明瞭環境保護局執行設備元件稽查抽測的決心,並落實檢測工作之重要性,藉此減少環境中VOCs產生,進一步降低臭氧之形成機制與污染問題,促使業者做好空氣污染改善以落實法規管制並降低空氣污染。請苗栗縣之石化業列管事業單位確實作好設備元件操作與維護工作,並落實定期檢測維修作業,共同維護苗栗縣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