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親子雙方對彼此表達關懷、慈愛與尊重的態度,展現親子之間融洽的互動,營造「親慈、子孝」溫馨和樂家庭,高雄縣家庭教育中心將辦理高雄縣孝親家庭楷模選拔,歡迎孝行合乎選拔標準者,透過就讀學校推薦,即可參加選拔。
參選者需就讀或服務於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為學生組(高中職、國中、國小)及教職員工組,且於三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表揚者,並以「家庭」為楷模選拔對象,家庭成員表現須符合「親慈、子孝」的精神,其孝道表現可多元化呈現,並能展現家庭平日營造溫馨、和樂的氛圍為主。
選拔標準以親子互動關係為依據─父母(或家長)須符合平時能以慈愛而不溺愛、嚴格而不嚴厲、說理而不強求、關心而不干預、公平而不偏心、參與而不介入、彈性而不固執、鼓勵替代懲罰、身教重於言教、順性因勢利導等教養態度與子女互動。
在子女方面也能做到對父母有禮貌、分擔家務事、關心體貼父母、友愛兄弟姐妹、保護自己身體健康、注意自身安全、不讓父母操心、謀求自我充分發展、學習跟人和諧相處、養成良好習慣,保持端正品德,行為表現合適有禮、與長輩建立親密關係等互動表現,以父母、子女互動關係描述,具體描述親子間平日相處事蹟、故事。
子女可寫下父母做為令其覺得是最幸福的兒女、父母則寫下子女做為令其最為感動的具體事蹟。選拔時將以溫馨感人且能展現「親慈、子孝」核心精神為優先考量,欲參與選拔者需於九十九年四月七日前將相關資料送至高雄縣家庭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