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中台灣元宵燈會剛剛落幕,某周刊在未經查證下刊登一張照片,質疑燈會跳跳虎主燈遭分解棄置在大坑地區的溪邊。針對此一質疑,主辦燈會的市府新聞處觀光科表示,一切做法均依約執行,廠商因拆解可運用的回收資源,而暫時將已分解的跳跳虎置於工作場所附近,今天已將其外型拆除完竣,僅剩可用運的鐵材,所以並無周刊所言任意棄置的問題。
觀光科長朱瓊芬說,元宵燈會主燈係取得迪士尼授權製作跳跳虎花燈,市府依約必須在燈會活動結束後,立即銷毀所有花燈。因此,燈會委外廠商民聲文化公司在活動結束當晚立即進行「燈體劃破」,隨後進行「拆解」作業。由於跳跳虎主燈高達20米,廠商利用焊槍等工具逐步拆解成數塊後,確認花燈已拆解,並且成為無法回復狀態,即完成銷毀作業。
拆解後,基於環保回收再利用,廠商將拆解之物件載回工廠,將內部鐵件、燈具、電線等資材進行回收利用。至於周刊登載棄置乙事,係廠商暫置於工廠旁之空地,已於今天加速回收作業,以免造成民眾誤解與不良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