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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機具污染路面小心受罰,農民表示:盡量啦!
2010
03/30
19:56
天眼日報記者
李玉婷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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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30 19:56
天眼日報記者 李玉婷 台南市 報導

 

農業機具污染路面小心受罰,農民表示:盡量啦!

99年3月24日下午,臺南縣環保局人員於後壁鄉新港村遇到李姓農民正在使用農業拼裝車「鐵牛」,為避免農業機具離開農田進入道路系統後,夾帶泥塊使路面殘留泥痕,當場勸導農民先清理輪胎與機具,以免受罰。李姓農民表示:盡量做,但是有困難。

臺南縣為農業大縣,許多重點道路兩側都有農田,近年來本縣環保局發現於農忙季節,重要道路沿線路面污染情形相當嚴重。大部分污染來自於農業機具離開農田進入道路系統前,並未先清理輪胎與機具,以致於污染路面。

正在使用「鐵牛」之後壁鄉李姓農民說,「未下雨時或非水稻田使用之農機,並未沾到濕黏泥塊,乾燥泥土較不易黏在輪胎夾帶,對馬路路面環境應該影響不大。」經環保局人員勸導後,該農民表示「將視情況以現場灌溉用水清洗輪胎與機具,盡量做到,但是有困難」。

臺南縣環保局呼籲各農地地主與農耕機使用人,於農耕機進入道路前,先將泥土清除乾淨再上路,並於農耕機上路後再將部份掉落泥塊進行清除。由於農田土質以黏土為主,若風乾後將會黏著於道路表面上,伴隨行經車輛高速行駛碾壓,導致周圍環境的懸浮微粒濃度上升,不僅會對環境造成危害,更會影響到民眾的健康,再加上黏土特性,洗掃街車清洗相當不容易,對於道路環境及人民觀感的影響相當大,後續處理困難。

環保局將於耕作期間加強道路巡查與取締未將農機上殘留之泥土清除乾淨即上路之農民們,經採證違規屬實者,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及同法五十條相關規定,可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到六千元以下之罰款。環保局將持續對使用農業機具農民進行法令宣導及改善輔導,深耕污染防制觀念,共同維護道路環境清潔。

上傳時間:2010-03-30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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