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雲縣府呼籲縣民共同打擊不實藥品廣告並堅持「五不原則」
2010
03/08
19:49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268) | | | |
2010-03-08 19:49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雲林縣衛生局自99年1至2月期間與雲林縣調查站及警察局在雲林地檢署指揮下,共同查緝不法藥物與電視、電台違規藥物、食品廣告,共查獲17件違規案件,其中包括在北港牛墟市集查獲史姓民眾販售大批偽、禁藥品,以及劉姓民眾無藥商許可執照,卻透過地下電台宣播不實藥物廣告與販售含類固醇之藥品,因違規情節重大,被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羈押,衛生局再次呼籲民眾有病痛仍需就醫,千萬不要任意購買不明的藥品或食品。

除積極查緝處分不實藥品廣告之業者外,衛生局亦加強宣導「五不原則」,即對於游牧業者或透過電視電台宣播誇大不實與神奇療效的廣告產品要提高警覺,堅持「不聽廣播推薦、不信神奇療效、不買地攤夜市、不吃別人送的、不推薦給別人」的五不原則,切勿因一時盲目購買食用,而延誤就醫,造成無可挽回的遺憾。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凡是經衛生署核准製造、輸入的藥品,會依規定以「中文字樣」在標籤、說明書或外盒包裝上刊載以下事項:「廠商名稱及地址、品名及許可證字號、藥品分級類別、製造日期或批號、主要成分含量、用量、用法、適應症或效能、副作用、禁忌及其他注意事項、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等」;另外民眾更可藉由「藥品許可證字號」來辨認藥品種類及是否合法藥品,衛生署已將藥物許可證資料建置於網站上供民眾查詢,想確認使用的產品是否為合法藥物時,可至衛生署網站藥品許可證查詢系統(http://203.65.100.151/DO8180.asp)查詢所使用之藥品許可證相關資料,凡廣告內容太神奇之產品,民眾都要提高警覺,可撥打「05-5328841」專線或至衛生局網站檢舉,請共同打擊不法藥物,維護民眾用藥安全。

上傳時間:2010-03-08 19:4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陳文章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