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春節假期99年02月13日至02月21日(除夕至初八)九天連續假期,臺南市公有停車場管理中心暨全市路邊收費路段援例暫停收費與服務,並自2月22日起全面恢復路邊停車收費,請民眾注意。
市府交通處表示,市營之公11立體地下停車場、海安公6停車場,因屬出入口管制之路外停車場,故依法仍採24小時收費營運;交通處亦表示,春節期間路邊停車收費員與停車場管理中心雖然暫停收費與服務,但是民眾仍可持繳款期限內之停車單向全國各地統一(7-11)、全家、萊爾富、OK等超商門市繳費。
交通處也特別呼籲,春節期間臺南市路邊停車雖無收費,仍請民眾依序停車,共同維持停車秩序暨交通順暢,如發現冒充收費者,請撥110電話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