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即將開始受理報名了!為鼓勵失學民眾及外籍配偶,取得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教育處每年均於3月份舉辦本考試,相關考試訊息下:
※應考資格:
一、年滿14足歲之國民(含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二、年滿17足歲之國民(含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報名日期及時間:98年2月4日起至2月7日
(星期四、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星期六、日上午9:00-12:00)。
※報名地點: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社教科(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2樓)
※考試日期:98年3月14日(星期日)。
※考試範圍:現行國民中、小學98學年度畢業班3、6個學年所使用之課程綱要為範圍。
考生若需學力鑑定考試簡章及歷屆考古題,請至教育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mlc.edu.tw/→教育處公告(2009/1/20公告);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教育處社教科,聯絡電話:55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