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今(18)日公布市售素食、豆干製品(如:麵腸、素雞、素肚、豆干等)的防腐劑、過氧化氫含量抽驗結果。共抽驗23件素食製品(19件為本縣業者,4件來源為其他縣市)其中有1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為4.3%。不合格業者為本縣「新恆興豆腐店」所製作之小豆干,檢出過氧化氫陽性。衛生局令業者立即將產品下架回收,開罰業者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過氧化氫具有殺菌、漂白之用。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過氧化氫雖是法令規定所許可使用的食品殺菌劑,但因其毒性會造成食用者頭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和造成皮膚刺激,甚至還會導致腸胃道潰瘍、黏膜發炎等危險。由於過氧化氫的沸點高達152℃,即使將食物煮熟煮沸,過氧化氫仍會殘留存在食物中。因此除不能使用在麵粉製品上,更不可以在食品上檢驗出過氧化氫殘留。
衛生局局長羅財樟表示,民眾在選購素食或豆干製品時,請注意產品是否有不良氣味、色澤是否異常、標示是否完整、是否低溫保存販售,而買回後也應即刻儲放於冰箱中。衛生局也將對違規率較高的產品持續、不定期抽樣檢驗,努力為民眾健康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