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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半百女子賣春被警查獲
2010
01/12
16:38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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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2 16:38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為貫徹分局長李民勝淨化轄內治安之決心,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於昨日下午22時於林森西路上某賓館內查獲賓館業者劉○英媒介性交易及一對從事性交易之男女,全案偵訊後將負責人劉○英(45年次)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另從事性交易之女子李○鳳(52年次)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長李思瑩到任後,分析轄內治安狀況,指出長榮派出所為嘉義市地處經濟活絡地段,行業林立,為杜絕不肖業者違法營業念頭,針對轄內電玩、賓館、旅社,以不定期方式編排警力,探訪轄內電玩、賓館、旅社業者,如有發現不法情事立即查處移送。

李所長於昨日約22時在林森西路附近的賓館外發現一名男子獨自入內,約10分鐘後一名女子搭計程車到達後進入,李所長研判認為該賓館可能有從事性交易情事後,立即通報警力到場查處,搭計程車之女子李○鳳和賓館負責人劉○英二人站在櫃檯前,見警方臨檢,兩人神色慌張,警方則於二樓房間內發現一名僅著內褲的男子在房內休息,經警方詢問,男子坦承以新台幣2000元之代價請劉○英媒介李○鳳與其性交易,李○鳳則向警方表示其於98年10月間失業至今未找到工作,無任何收入來源,才央求多年好友劉○英媒介其從事性交易,賓館負責人劉○英遂媒介李○鳳與男客從事性交易,未料還是難逃法網。

第一分局分局長李民勝表示,近來設定色情專區的話題引起民眾廣泛的討論,但不論將來設置與否,在任何法律未修正或制定前,任何從事非法的行為,都將是警方所掃蕩與取締的範圍。

上傳時間:2010-01-1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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