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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武德精神,朔建廉政國軍
2010
01/02
00:47
洪瑞駿
台中市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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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2 00:47
洪瑞駿 台中市 撰稿

所謂武德即是「智、信、仁、勇、嚴」,分別代表了軍人不同的道德標準,面對社會多元的價值判斷和功利取向的環境,國軍官兵個人的品德操守與廉潔自持更顯重要,因此除平時要培養良好儉樸的觀念,建立正確認知,對不法之人、事、物勇於檢舉,將任何威脅或危安軍中法紀之事降至最低,也要牢記部隊平時不斷灌輸的法律及軍紀規定,「不受利誘、不受利害的吸引」,是全軍上下必須遵守軍隊的法令,要堅守三信心:國家、責任、榮譽,這樣就算面對眾多的利誘也可以不為所動,以確實維護國軍的優良形象。

「依法行政」是國軍必須遵循的最高指導原則,一切行事均須有法源依據,絕不可存有「為達成任務,不擇手段」的錯誤觀念。「廉潔自持」是國軍一貫的要求,全體官兵都要以更高的道德標準與軍風紀要求,落實肅貪政策,以貪為恥,以廉為榮,抱持「知法、崇法、守法」的觀念,時時自我砥礪廉潔操守,即能達到崇法務實、勤勞儉樸的要求,自然就會弊絕風清,贏得國人的肯定與支持。使全體國軍官兵皆能做到「不願貪、不必貪、不敢貪」,以不負國人期待,建構真正優質軍風依法行政」絕對不只是一句口號,「公款法用」更不是貼再冷冰冰牆上的一句標語,這些都是我們行事所必須恪遵的。惟有建立廉潔自持的觀念,才是社會重拾對軍隊信心的不二法門。

上傳時間:2010-01-02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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