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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申設機車定檢站環保局開放7名額
2009
03/09
06:56
黃莉寬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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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9 06:56
黃莉寬 台南市

台南縣環保局自98年2月27日起至4月2日止為服務廣大機車騎士進行機車排氣檢驗,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受理申請98年度定檢站設立事宜。

台南縣幅員遼闊,96年原有機車排氣定檢站117站,檢測30萬輛次,到檢率僅72.78﹪,97年增設7站後,配合環保局整體推動宣導策略,定檢站服務朝向「咱尚好的好厝邊」改善,促使97年度台南縣定檢到檢率達到85.92%,惟台南縣目前仍有4個鄉鎮市未設置定檢站,7個鄉鎮市僅有1個定檢站,對於想定期完成機車檢查的民眾相對不方便,因此,環保局為了平均每個定檢站的服務車輛比例,擴大提供縣民機車排氣定檢服務,公告98年度開放7個名額,其中4站以本縣尚未設置定檢站之左鎮鄉、龍崎鄉、楠西鄉及山上鄉為優先,其餘3站以目前僅設置1家定檢站之鄉鎮優先為原則。如果機車行老闆想要加入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的行列,請把握機會,即日起開始申請,到98年4月2號為止,相關「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籌設申請及審核表」,可由臺南縣環境保護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ncep.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項目下載。

有意願申請的機車行,必須具備: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面積至少35平方公尺及檢驗場所10平方公尺以上(附圖說),及具有合格排氣檢驗人員至少一名以上等條件,申請者應檢具相關規定之證明文件,於98年4月2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派專人送達本縣環保局,逾期不予受理,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待通過書面審查及會勘後,符合資格的機車行將核發認可證予以執行機車定檢業務。成為機車排氣檢驗站不僅為縣民服務、增加客源,更能為空氣品質維護盡一份心力,希望有意願申請的機車行能把握機會。

上傳時間:2009-03-09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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