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了稻作收割時節,農民們歡喜收割,但是住在農田邊的民眾卻開始要煩惱擾人的濃煙和惡臭。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指出,稻草燃燒並不是種植稻田的必要性措施,更會造成環境污染,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金額為5,000元至100,000元,不可不慎。
二期稻作從11月中開始收割,許多農民尚抱持著稻草應直接就地燃燒,才能做為下期稻作生長或是其他作物的肥料。然而,就地焚燒稻草除了會產生大量的濃煙造成空氣污染之外,亦會讓稻草內部份的磷、氮與空氣中的氧結合,而造成肥份的損失,而無助於稻田養地的需求。要進行稻田養地可以將稻草切成小段後,直接就地翻耕掩埋,經農業改良場試驗資料顯示,直接翻耕掩埋的稻田土壤約可增加2%之有機質含量,對稻米的產量約可增加5?8%左右,為良好之稻草處理及稻田養地方式。
環保局劉局長伯舒表示,露天燃燒稻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1.從事燃燒…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的相關規定,依同法60條之規定可處5,000元至100,000元之罰鍰。環保局亦透過農會、村里民大會、電子媒體進行各項的露天燃燒防制宣導,呼籲民眾不要露天燃燒稻草等物質,以免造成空氣污染,破壞你我生存的環境,更造成身體上的潛在危害。
本年度稻作收割時環保局亦派員進行相關的稽巡查,共查獲露天燃燒稻草重大案件95件,並向農民開立勸導單,希望可以藉由加強宣導及勸導的方式,使農民們不要誤蹈法網,而使我們生活的環境更美好,共同維護苗栗縣的好山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