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為持續維護良好空氣品質,減少傳統高污染機車對空氣品質的破壞,鼓勵民眾購買低污染之電動自行車(相對於傳統使用內燃機之機動車輛而言)將補助時間延長至99年11月30日止,申請期限延至99年12月31日止。每人限補助一輛新台幣3,000整,詳細補助辦法請上環保署低污染車輛補助資訊網(http://www.green99.com.tw/lowpollution/index.html)。
此外,花蓮縣環保局每年亦配合環保署推廣低污染交通工具,針對花蓮縣鄉親新購低污染電動輔助自行車者給予增額補助新台幣1000元~2500元不等,本(98)年環保局補助低污染交通工具因申請踴躍經費已用罄,總計補助民眾購買電動輔助自行車達298輛。環保局平時透過網站資訊、平日辦理宣導活動及發布新聞稿等方式,將相關補助訊息告訴民眾,多年來推廣電動輔助自行車已具有相當成效,據行政院環保署統計資料顯示,花蓮縣目前電動輔助自行車使用率為73.4輛/萬人,密度位居全國第一。
環保局戴局長文堅表示由於低污染交通工具,除了具備節能、低污染、便利等功能,為減緩地球暖化有相當幫助,所以國內外各自行車業者正積極研發相關低污染車輛動力系統,希望能提高低污染交通工具普及率,進而取代傳統高污染機車。另外環保局於明(99)年也編列有新台幣30萬元補助低污染電動輔助自行車,預計明(99)年初發布新聞稿公告「99年度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辦法及開始辦理補助日期」,以鼓勵民眾購買低污染交通工具,減少空氣污染,讓我們的環境更乾淨、更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