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繳納定期開徵的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嗎?會不會擔心收不到紙本稅單呢?免煩惱,快來申請以電子信箱接收電子繳款書!
納稅義務人常因居住地點變更,戶籍地仍在原址而未向稅務局申請變更稅單送達地址,致常有未收到稅單,而被加徵滯納金的情形發生。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可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收到E-mail通知後,即可自行列印繳款書至代收稅款處繳稅,免除收不到稅單的煩惱。
該局提醒,申請本服務,應於各稅開徵前2個月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期開始適用,且申請成功後每年適用,不需再逐年申請。民眾對上述申請管道如仍有疑義,可以電話洽詢該局李小姐(總機03-5518141轉分機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