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高雄市文化中心辦理「街頭藝人標章認證」活動
2009
11/04
21:19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36) | | | |
2009-11-04 21:19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文化中心辦理「街頭藝人標章認證」活動

為使高雄市文化中心「藝術市集」能更優質、蓬勃、多元發展,發掘更多傑出街頭藝人,提供民眾絕佳的生活藝術互動場域及展演平台,成為都會區最特殊的文化風景,凡是敢秀、愛現及具有創意且特殊手工技藝的朋友們,歡迎您來報名參與九十八年第二期「高雄市街頭藝人標章認證」活動,展現身手,共創高雄城市文化新風貌,打造無與倫比的街頭魅力。

九十八年第二期「高雄市街頭藝人標章認證」活動自即日起至十一月十六日止受理報名,凡是高雄市或外縣市具視覺藝術及現場創作手工藝類等專長者,均可報名參加。並於十二月五、六日下午二點在文化中心藝術大道,舉辦第二期街頭藝人標章認證活動。

評鑑標準以作品創意及特色四十分、創作技巧、精緻度、美感、結構三十分、街頭展售適宜性二十分、攤位擺設及與民眾互動十分等為評分標準,平均分數達八十分者即通過評鑑,並於十二月底前公佈及核發「高雄市街頭藝人標章」,並可申請文化局九十九年第一季(一至三月)藝術市集參與機會。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大力推展「生活藝術化,藝術生活化」,讓藝術也走出戶外並與常民文化結合。文化中心「藝術市集」自九十五年六月成立以來,提供手工創意家有一個恣意展演的空間及與民眾對話的平台,頗受市民熱烈歡迎,更成為重要觀光遊憩景點。

目前於每週之週六、日十六時至二十一時三十分舉行。全國藝術創作者集結在此飆創意,其展示的商品多樣化且為純手工原創。為更加提升藝術市集展售品質,文化局自九十八年第四季(十至十二月)藝術市集起,以通過高雄市街頭藝人標章認證,為申請報名參與展售之資格。

上傳時間:2009-11-04 21:1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何才雄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