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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年底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三合一選舉
2009
10/23
17:19
李文怡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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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3 17:19
李文怡 花蓮縣 報導

花蓮縣年底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三合一選舉,花蓮縣選舉委員會昨日召集各戶政事務所主任及承辦人員,舉行編造選舉人名冊講習。

這次三合一選舉造冊基準日為11月15日,符合資格的選舉人除了需年滿20歲及未受禁治產宣告外,還必需於98年8月5日(包含當日)前遷入花蓮縣或各鄉鎮市行政區域,居住期間滿4個月。如於選舉公告發布9月4日(包括當日)後,遷入各該選舉區者,無選舉投票權。

選委會總幹事陳政宏提醒選舉人,於11月16日以後遷出之選舉人,仍在遷出前原戶籍地行使選舉權。但於9月4日至11月15日在花蓮縣遷徙登記者,請注意是否具有縣議員選舉權之資格,花蓮縣縣議員選舉劃分共10個選舉區(如附表),花蓮縣縣議員選舉以選舉公告發布98年9月4日後,並於11月15日前仍設籍於同一選舉區為範圍。

上傳時間:2009-10-23 17:1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李文怡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