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臺南市水肥處理符合放流水標準者始排放,減少河川污染
2009
10/11
18:00
吳素珍
台南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294) | | | |
2009-10-11 18:00
吳素珍 台南市 報導

臺南市水肥場位於南區明興路,由台南市環保局所管轄,目前約有45家取得丙級廢棄物清除業者,申請環境保護局進場許可,清運本市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污泥或傳統式化糞池污泥。另外環保局流動?所水肥,亦載運至該場處理。根據統計資料,由環境保護局清潔隊清運之流動?所水肥量,約只佔水肥進總量的3%,餘的97%,皆來自民間業者所清運的水肥。

南市水肥場處理以好氧污泥處理單元,及生物處理活性污泥處理單元,來維持一定程度進流水質濃度,並採用稀釋法,維持放流水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予排放,排放污水則依水肥場所在地理環境之水文流向,流入三爺宮溪,再?流至二仁溪入出海口。本市環保局為使所處理水肥,符合放流水標準,於設立之初,即參酌國內外成功運轉實際案例,將處理流程概分為前處理、初級生物處理、二級生物處理、三級及消毒處理、污泥處理等五個單元,以確保放流水品質。同時於水肥投入口處,即設置專人檢視業者所清運水肥的性質,並嚴格把關禁止廢酸、廢鹼、有毒或有害物質如機油、油脂等物質進場處理。

環保局張局長皇珍表示,收集的水肥,來自人類糞尿,屬高濃度有機性污染物,若直接排放,除了造成環境污染外,所衍生環境衛生問題更不容小?。籍此呼籲非法業者,應重視環境衛生問題,應循正常清運管道,載運至水肥場處理,尊重環境,減少河川污染,共同愛護地球環境。

上傳時間:2009-10-11 18:0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吳素珍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