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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公佈禽流感撲殺補償評價標準 屏縣府即刻啟動評價機制
2015
01/26
22:44
許明松
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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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6 22:44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圖:潘縣長出示農委會有關禽流感撲殺補償評作業標準公文(記者許明松攝)

 

禽流感造成農民受災慘重,在屏東縣政府多次反映爭取下,農委會25日終於函文給縣府禽流感撲殺補償評價作業標準,飼主主動通報且確診為新型高病原禽流感者全額補償,縣府立即啟動評價小組討論相關事宜,粗估縣府須配合中央各自負擔1/2的補償費逾5千萬元,潘孟安縣長希望能在農曆春節前發出補償,讓農民能安心過年。

潘縣長表示,這次禽流感是新型疫情,縣府要求農委會從新、從寬、從速認定補償標準,且因各縣市財政狀況不一,為免影響補償作業及防堵疫情擴散,縣府日前行文農委會敦促中央盡速制訂統一規範,縣府25日晚間獲得農委會公文回覆後,26日正式啟動評價機制,邀集水禽養殖公會、獸醫師及家畜疾病防治所人員等組成評價委員會進行評價和補償前置作業。

依農委會的函文指出,飼主主動通報經確診為新型高病原性禽流感(包括H5N8、新型H5N2、新型H5N3及新型H5)或H5亞型遭撲殺之動物,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進行評價後,依評價額全額補償。若確診為舊型高病原性禽流感,則依評價額3/5補償,但屏東縣政府將全力爭取更高額比例的補償。

潘縣長表示,縣府在19日禽流感疫情尚未爆發以前,發現雞隻異常死亡就緊急成立防疫中心啟動應變措施,包括消毒作業、移動管制等,尤其是動員警力投入移動管制,減少染疫家禽移動傳染,這項行動連農委會都給予高度肯定。

潘縣長強調縣府目前已對縣內1500多處禽畜養殖場展開第二波消毒防疫工作,同時於88快速道路萬丹交流道、里嶺大橋設置二處臨時檢疫站,不論是外縣市或本縣家禽進出必須經過檢疫合格,避免交叉感染,一旦發現屠宰場私自屠宰,一定從重處罰,最重甚至撤照,「從來源方到出貨端全面防疫!」。

上傳時間:2015-01-26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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