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賴美惠今日(14日)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美麗島電子報吳子嘉涉犯誹謗等罪,賴美惠表示:被告吳子嘉為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不定期於美麗島電子報發表文章。民國103年1月11日,被告吳子嘉於未經任何查證確認之情形下,竟於網路媒體美麗島電子報發表「民進黨要正視賴美惠涉賄」一文,文中充斥惡意攻訐文字,多處不實陳述誣指賴美惠向新營區議員行賄。
經前日(11日)招開記者會要求吳子嘉先生說明後,昨日(12日)吳子嘉依然不進行查證,繼續引用其他媒體不實之訊息,也顯見吳子嘉先生不願善盡媒體查證之責任,只想利用美麗島電子報來抹黑本人,創造議題、搭建舞台,讓特定政治人物粉墨登台操縱政治議題,混淆視聽,達到其政治目的,為求以正視聽,不再姑息,只好選擇提告,追求清白,今日除先提告刑事誹謗罪外,未來也考慮再提民事訴訟並將附帶求償100萬元,將全數捐給家扶中心等公益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