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專案人員調閱路口監視畫面逮獲竊嫌(前鎮分局提供)
高雄市前鎮分局草衙所日前於受理民眾報稱腳踏車停放於住家,經該所專案人員調閱路口監視畫面,過濾後掌握竊嫌特徵及犯案前後竊嫌行竊牽車逃逸畫面,初步鎖定係乙名中年男子所為。
草衙所巡佐謝健昌、林金龍、張正一、宋志傑等4人專案負責人員將調閱後的監視器畫面一公佈在派出所公佈欄後,立刻被眼尖的巡佐李正宏認出該名竊嫌,是之前在前鎮街派出所擔任警員時勤區內的特殊人物,有多項前科,而且有同仁也表示這名竊嫌近日深夜經常到派出所索取泡麵吃。
草衙派出所負責的專案人員嫌犯住處埋伏,立即發現被竊腳踏車,並且逮到嫌犯(蔡○豐,男,43年次,以臨時工維生),當場告知渠所涉及案件及權益,經其同意回到派出所協助釐清案情。蔡嫌於警詢中雖辯稱該腳踏車是向一名年輕人所購得,非竊取,警方將監視器畫面給予蔡嫌又無法交待清楚,顯為缷責之詞,全案依竊盜案函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