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永康派出所警員廖文志、吳建澄,查獲陳姓嫌犯(記者田進山攝)
永康分局永康派出所警員廖文志、吳建澄104年1月6日22-24時執行巡邏勤務,於上記時間發現陳姓男子行跡可疑站在路旁,故前往盤查,查察發現陳男手中握有不明物品,神色極度慌張,經陳男同意搜索後,發現該不明物品為非法制式子彈4顆、土製子彈5顆,陳嫌當場坦承非法持有子彈,全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永康分局分局長李西河於聯合勤教時要求所屬主動盤查夜間可疑之人、事、物,落實防搶、防竊等勤務作為,各級同仁均能積極認真落實於勤務中,迅速敏銳地查處轄區內可疑之人事物,使犯罪無所遁形,確實為社會治安及居民安全把關,才得以順利查獲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真正達到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等警察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