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分局大橋派出所警員李京翰、陳如意104年1月6日20-22時執行巡邏勤務,於上記時間發現有一自小客7U-○○○○違規停車,故前往盤查,查察發現該車為失竊車輛(車牌為車號7J-○○○○所變造),經陳姓男子同意搜索後,由自小客車車內查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 (含袋重0.48公克)、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 (含袋重0.36公克)、K盤1個、子彈3顆,陳嫌當場坦承駕駛失竊車輛、持有並吸食安非他命及愷他命、持有子彈,全案訊後依竊盜、偽造文書、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永康分局分局長李西河於聯合勤教時要求所屬主動盤查夜間可疑之人、事、物,落實防搶、防竊等勤務作為,各級同仁均能積極認真落實於勤務中,迅速敏銳地查處轄區內可疑之人事物,使犯罪無所遁形,確實為社會治安及居民安全把關,才得以順利查獲竊盜、偽造文書、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真正達到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等警察任務。
永康分局再度呼籲民眾,毒品只會帶來更多的災害,為了愛您的家人及朋友,請勇於向毒說NO,也奉勸癮君子們,及早遠離毒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