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緝毒行動媽祖顯威助警破獲販毒集團(高市刑大提供)
高雄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日前接獲線報指出,於高雄市仁武、左營、岡山等地區,有位綽號「保仔」男子為首之販毒集團,以販毒為業牟取暴利,偵二隊五分隊旋即展開調查。
經深入查證「保仔」林嫌姓名暨販毒集團組織架構後,發現其成員有綽號「阿鵬」蕭嫌、「屁股」王嫌、「卿仔」楊嫌等為下線替其對外販賣一級毒品海洛因、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給藥腳,再蒐集其等多人之販毒事證後,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問股檢察官指揮偵辦,於(一)103年12月2日下午15時40分,警見林嫌從仁武區仁忠路住處外出馬上進行突檢,當場在林嫌隨身肩背側包內查獲海洛因4包、安非他命2包、贓款、電子磅秤、夾鍊袋、針筒等物,旋即於(二) 103年12月2日18時33分搜索蕭嫌位於左營區新莊仔路住處,當場查獲海洛因4包、安非他命4包、贓款、電子磅秤、夾鍊袋、吸食器等物,另楊嫌搜索時來電表示欲找蕭嫌,警方不動聲色埋伏蕭嫌住處旁,於(三)103年12月2日19時12分,發現楊嫌、王嫌分騎兩輛機車前來,攔查當場於王嫌隨身肩背側包內查獲海洛因3包、安非他命2包等物,本案清點後共扣得海洛因毛重9.57公克、安非他命毛重60.13公克、販毒贓款新臺幣91700元等。
經警方帶案處理,林嫌等4人均坦承販毒並供稱,渠等均無一技之長,因長年吸毒成癮已多次進出監牢,仍無法戒除吸毒惡習,故藉由販毒手段賺取吸毒及日常生活開銷,行為極不可取,全案詢問完畢隨案解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另偵辦期間,林嫌等人生性狐疑,不斷變換住所及使用車輛,再加上林嫌與楊嫌(林嫌前女友)感情生變,增加監控上困難,致警方偵辦數月遲遲無法將林嫌販毒集團取締到案,故於行動前辦案員警特別至媽祖廟拜拜請求媽祖開示,廟前天公爐員警插香後竟發爐,冥冥之中已有定數媽祖顯神威,果然在林嫌不常回故居仁忠路住處發現其駕車返家而將其查緝到案,陸續旗下成員也順利為警查獲,為偵辦本案一段小插曲。該大隊將持續追查林嫌毒品上游,以打擊毒品及其衍生之治安問題,還給市民一個乾淨、舒適及安全的生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