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員警安撫情緒激動的王女(記者王梭熙攝)
屏東縣內埔分局龍泉派出所警員李進光、替代役邱秉毅等2員,於103年12月2日16-18時擔服巡邏勤務,接獲110報案有乙名長年患有精神病及憂鬱症女子發病,在家持刀有自傷情事,請求警方協助,李員立即趕赴現場,發現該名王○玲患者持菜刀欲自傷,情緒顯已失控,李員先安撫其情緒,交付該把菜刀,化解危害,並通知消防隊駕救護車協助強制就醫。
王○玲因長期患有精神病及憂鬱症已20餘年之久,長期接受藥物治療與控制,於本(2)日17時35分許因舊病復發,在家持菜刀欲自傷,情緒相當激動已無法自我控制,在家屬勸阻無效下,撥電話請求警方協助,警員李進光獲報至現場先安撫王女情緒,使王女交付手中菜刀避免發生自傷等情,再通知消防隊強制將王姓病患護送屏安醫院就醫,家屬對警方積極協助深表謝意。
內埔警分局長翁偉仁表示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2條若民眾發現精神病患有傷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者,應即通知警察或消防機關,如有送醫相關問題,可洽鄉鎮衛生所,防止病患情緒失控造成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