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高市警方查獲毒鴛鴦(記者王梭熙攝)
圖:警方於其手提袋內查出毒品一批(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鳳山分局警方接獲檢舉嫌疑人林○○ (男、56年次、綽號牛兄)及嫌疑人李○○(女、67年次、綽號鳳姐)毒鴛鴦在鼓山區華榮路一帶販賣毒品,經會同當地鼓山分局及高雄憲兵隊長期埋伏蒐證其販賣毒品流向及交易地點,經於103年11月陸續通知下游吸毒者到案說明,已蒐集足夠事證足以移送毒鴛鴦兩人犯行,正欲前往逮捕二嫌時,卻於該住處不見該二嫌行蹤及出入。
鳳山分局偵查隊警方正猜測是否偵查作為遭察覺之際,協請鼓山分局廣布警力於鼓山區內埋伏守望,終在103年12月3日午間,因適逢用餐時間,鳳山分局專案小組前往鼓山分局同仁所薦某知名便當店外帶便當,原欲返車繼續守候,未料購買便當之便衣刑警赫然發現這對毒鴛鴦,正在該處包便當及飲料,隨即通報該街口在車上等候之專案人員,將其一舉成擒歸案說明。
經警方初步詢問,林嫌、李嫌坦承販毒,據以維生,並於其手提袋內查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7.1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9.69公克、一粒眠0.96公克、電子磅秤、夾鏈袋、手機、電話簿等證物,令警方意外的是,在手提袋內用一夾鏈袋小心翼翼的蒐藏一張剪報,記載內容為其於今年3月7日遭高市刑警大隊逮捕自製海洛因販毒案,警方詢問為何會留有這篇報導,嫌稱留在包包內,留作難得上報紙的紀念,令警方啼笑皆非,並訓斥二嫌再這樣繼續販毒,警方會繼續讓你有上報紙版面的機會,全案詢後依販賣毒品及持有毒品罪嫌將二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鳳山警方呼籲,警方維護治安的決心不會動搖,未來將持續加強打擊黑槍及肅毒,民眾若有緊急事故或需要報案,請撥打110或直接到當地派出所尋求警方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