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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擴大稽查使用北海油脂販售問題產品流通市面
2014
11/09
22:10
梁朝琴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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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9 22:10
梁朝琴 台南市 報導

圖:南市擴大稽查使用北海油脂販售情形(記者梁朝琴攝)

 

凡使用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之豬油產品,應於10311518時前向轄區衛生局自主通報,並於117日午夜12時前辦理下架作業,為確保消費者食用的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今日(11/8)展開市售油品及其相關製品全面擴大稽查作業仍發現2家業者販售使用到問題油品製成之產品,分別是瑞誠號(油蔥酥)及佳里區農會甘翠生鮮超市(油蔥酥、油蒜酥及蔥酥油)未停止販賣,已請業者立即下架退回上游製造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2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爰依第47條違反第7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本局將依行政程序法約談後依法開罰。

今稽查共出動35人次,稽查攤販、供飲食場所及雜貨店、超商、量販店等販賣場所等計41家次及製造業者11家次,其餘9家業者經查屬於飼料場,本局除全面稽查外,並積極輔導使用到相關油品之食品業者,重新使用合格油品製造相關產品,儘快恢復正常營運。

再次強調對於不法廠商嚴查重罰、打擊不法食品的決心,相關食品業者中有未主動通報、未主動辦理回收、稽查人員調查時,提供不正確、不完整資料或規避者,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予以裁處3-300萬元罰鍰。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06-2679751

上傳時間:2014-11-09 22:1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梁朝琴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