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之前執行同步交通大執法收到良好效果,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通令各單位,實施「加強嚴懲惡性交通違規」大執法,除酒駕、闖紅燈等六項重大違規仍繼續強力執法,特別把「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逆向行駛」、「違規超車」、「左轉彎未依規定」等四項違規,均列為重點取締項目。
經分析死亡交通事故主要肇事原因,除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失控外,逆向行駛、違規超車、左轉彎未依規定也是肇事主因,警察局便在此次交通大執法,將這四項列為重點取締項目,以保護用路人安全。
第四分局邱分局長文亮特別呼籲駕駛人配合「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醉不上道」及 「指定駕駛」等觀念作法,珍惜生命,以維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