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第四分局於日前夜間發現青少年危險駕車並遮蔽號牌行駛,在轄區內深夜遊蕩、佔用快車道,經主動調閱路口監錄影像畫面蒐集違規事證,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予以舉發,並由偵查隊調查後續應負刑事責任。
為防制青少年深夜遊蕩、群集飆車,進而演變持械攻擊民眾、暴力鬥毆及搶奪財物等情事,危駕族常因飆車快感,演變為持械攻擊民眾、暴力鬥毆及搶奪財物等情事。第四分局並與鄰近分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第六分局)共同實施區域聯防,除嚴加取締外,並通知其家長、學校約制。
除規劃路檢點攔查外並利用便衣警力混入車隊錄影蒐證,事後再由組合警力實施攔截圍捕。有關危險駕車行為依蒐證資料分別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車舉發或「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增設多處遠端監視系統,隨時調閱蒐證。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呼籲飆車族確勿心存僥倖,並希望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行車安全,共同打造優質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