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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廉政與生活法律-張賜龍律師暢談公務員如何趨吉避兇?
2014
10/23
22:47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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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3 22:47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為提昇市府同仁法律素養,高雄市政府新聞局日前特別結合秘書處、工務局、都發局、兵役局、主計處等機關,共同邀請張賜龍律師主講「廉政與生活法律」專題。張律師曾經擔任台南及高雄地區檢察官、法官,也是市府警察局、快樂電台的法律顧問。張律師過去是捍衛公權力先鋒,現在轉換角色成為百姓權益代言人,不僅一般民眾涉及民、刑事案件,實務經驗非常豐富,對於公務員可能因一時疏忽或慮事未深而觸犯刑罰,亦具有獨到見解及分析能力。

該場次法律講演吸引市府四維行政中心眾多公務員聆聽,張律師藉由親身經驗分享,對於公務員的榮譽與甘苦描述相當深刻,舉凡公務員可能觸犯瀆職罪類型、偽造文書、詐欺等案例介紹,給予在場公務員諸多期許及鼓勵。其次,張律師從犯罪心理學角度,就正義食品用油、日月光排放廢水、高雄氣爆、高雄海關收賄、遠雄企業行賄、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貪瀆等社會矚目案件,概分犯罪發生因素為貪念、法意識薄弱及心存僥倖,希望大家能引為殷戒。

此外,針對廠商於婚喪喜慶、三節對公務員送禮,是否構成犯罪?張律師認為應依行為時之社會通念作判斷,倘屬一般聯誼、交際、應酬之通常宴飲,未逸出社會正常活動之花費,應認其客觀上不該當於賄賂罪概念,但是「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明訂送禮不應超過500元;正常社交禮俗標準價額3,000元以下,同一年度同一來源不超過10,000元。提醒在場公務員,遇有廠商送禮等狀況應立即通報長官並與政風室聯繫,善用登錄制度自我保護。

最後,張律師強調權力愈大風險愈高,加上社會、個人犯罪案件層出不窮,因此,在上述品格危機環伺下,公務員應戒除權、色、財等貪念,謹小慎微,避免瓜田李下,權衡利弊得失,方能全身而退,期勉「歡喜做,甘願受」-做個快樂的公務員。

上傳時間:2014-10-23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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