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上某公司所屬加油站,在12天內清晨2-5時之間遭同名竊賊光顧3次,經警方查看其內部監視器畫面,發現係為女性竊賊,著中性裝扮。女賊均趁凌晨加油站客人不多,員工鬆懈或在辦公室休息時,大膽走入加油島,偷取收銀機內的財物或擺放於加油島電腦旁零錢。女賊竊取動作平常,員工竟渾然不知,直至盤點金錢時,發現短少,調閱監視器才知道遭竊賊光顧。
警方查閱監視器發現女賊騎用的機車懸掛於他處失竊車牌,增加警方辦案困難度。惟經警方不間斷地擴大調閱監視器,及埋伏追緝,發現女竊賊還持續使用失竊車牌。經比對排除鎖定竊嫌特徵,及大膽研判女竊賊可能經過的路口,不分日夜多日在南市中西區、南區處埋伏。終於,看到女竊嫌仍騎用懸掛失竊車牌之重機車搭載其女友行經埋伏路口,警方立即以機車包夾竊嫌,一開始竊嫌還假裝不曉得發生何事,經警方表明身分,並告知所犯罪嫌後,女嫌坦承不諱,當場與其女友抱頭痛哭。
經警方了解,孟姓女嫌年約40歲,自稱因遭通緝,怕使用自己的車牌,會被警方查獲,故才竊取他人車牌使用。工作不穩定,故才鋌而走險,因觀察該加油站人員在凌晨時段,時常未駐守在加油島,常有深夜時段加油民眾按鳴喇叭才有員工出現,才選擇該加油站下手行竊,果然得手三次。計竊得新台幣9千餘元,花用殆盡。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表示關心,並呼籲民眾或深夜時段營業之店家對於保管收入之財物要小心看管,以防止竊賊盯上,及對於員警努力不懈的精神表示值得嘉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