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通緝犯躲避查緝背妹妹身分證,騙不過警察並當場查獲毒品(記者田進山攝)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華平派出所警員戴景洲、許雅峻於9日凌晨巡邏時,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在暗處中未開啟大燈,行駛不穩,故鳴笛開起警示燈予以攔查,該駕駛發現警方要攔查後,竟不聽從指揮停車,隨即加速逃逸,警方在後方尾隨該車輛,該駕駛為躲避警方,竟未待管制柵欄打開,直接衝入大樓地下室。大樓警衛發現後,陪同警方至地下室查看,警方請該駕駛下車,發現係為一女子駕駛,精神恍惚,對於警方的詢問答非所問。女子自稱要至該大樓找其男友,但大樓警衛表示此棟大樓為商辦大樓,並無住戶,該女子也非工作人員。警方直覺有異,詢問女子身分,該女表示未帶證件,要背誦身分證字號以供警方查詢。經查閱身分證相片,雖輪廓相似,但顯可疑非該女本人。警方未鬆懈隨即帶所比對其全戶身分證相片後,發現該女冒用其妹妹身分證資料矇騙警方。遭警識破渠真實身份後,進而發現其現為傷害案通緝犯,警方當場將她逮捕。
遭通緝女子姓李,年約30歲,被警方查獲後,警方經自願性同意檢視女子隨身包包有無危險物品時,赫然發現,皮包內還放有2包白色粉末,女子見狀,知道無法隱瞞,坦承為安非他命(3.32克)及K它命(0.57克)。經警通知其家屬到場,女子哭哭啼啼表示係車禍案件,因對方告她傷害,遲遲未到庭才被通緝,而吸食毒品係心情不好等云云,希望家人再給她機會。警方依傷害通緝案及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案,將該民移送法辦。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表示,對於員警細心執勤,不輕易被嫌犯所誤導,頗有功效,表示讚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