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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衛生局呼籲如有使用到「全統香豬油」或「合將香豬油」應立即下架
2014
09/08
22:52
邱 櫻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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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8 22:52
邱 櫻 台南市 報導

圖:南市衛生局至夜市稽查攤商使用豬油情形(記者邱櫻攝)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晚上兵分5組至花園及新營中華夜市,共稽查103攤,結果並沒有查到有攤商使用劣質豬油。

衛生局林聖哲局長呼籲本市食品製造業者、餐廳業者及小吃攤販業者,如有使用到「全統的香豬油」或「合將香豬油」應立即下架並退回原購買廠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爰依同法第第47條規定:「違反第7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請本市業者勿以身試法。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本日夜市稽查並未發現有使用到全統香豬油或合將香豬油的情形,但不敢鬆懈,將持續稽查餐飲烘焙業用油狀況,讓台南小吃的金字招牌能遠離風暴。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06-2679751

上傳時間:2014-09-08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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