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一任的新竹市第20屆里長選舉候選人登記起、止日期、時間及地點,應具備之表件及份數,領取書表之時間、地點及應繳納之保證金數額等事項如下。
一、 申請登記之起、止日期及時間:
(一)起、止日期:中華民國103年9月1日至同年9月5日止,共計5日。
(二)時間: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止。
二、 登記地點: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三樓禮堂(新竹市民族路40號3樓)。
三、 領取登記書表之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自中華民國103年8月28日至同年9月5日止,每日
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止。
(二)地點:與申請登記之地點同。
四、應繳納之保證金數額:新台幣5萬元整。(保證金之繳納以現金或金融
機構簽發之本票或保付支票或郵局之劃撥支票為限。繳納現金不得
以硬幣為之。)
五、申請登記為候選人者,應於規定之候選人登記時間內,備具新竹市選舉委員會所公告候選人申請登記之表件及份數、保證金,於規定期間內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向各區公所為之,並應繳驗國民身分證(驗後當面發還)。但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申請登記者,應繳驗申請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驗後當面發還),並附委託書(申請登記時應攜帶申請人於申請書表件蓋用之印章,以備校正表件文字用)。
六、未註明影本之表件,一律不得以影本繳送登記。
七、申請登記為候選人應具備之表件及份數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