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鳳山分局新甲所即時將竊嫌逮捕歸案深獲民眾讚許(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於今年7月份因涉嫌竊盜案件經高雄地方法院判決確定,近日即將入監執行,竟不思悔改,本月24日上午6時許,又在鳳山區海洋二路某透天厝行竊,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接獲報案後立即調閱相關路段監視器並積極偵辦,迅速在當晚22時將竊嫌逮捕歸案。
案發後新甲派出所所長鄭德仁立即指派員警調閱相關路段監視器,比對分析發現陳x煜竊嫌(74年次、鳳山人、有多項竊盜前科)係趁海洋二路上一間早餐店老闆工作忙碌之際,潛入早餐店5樓頂,再攀越至被害人住家5樓破壞玻璃門後進入3樓內行竊,竊得勞力士手錶乙只及現金伍千元後逃逸。
新甲派出所員警晚上22時許在鳳山區武營路一間超商內逮捕陳姓竊嫌當場查扣身上贓款八萬餘元及二條七星香菸,偵訊時陳嫌坦承不諱稱沒錢花用才去行竊、得手的勞力士手立刻到鳳山某家當店典當八萬元,全案偵訊後依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